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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0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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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体斌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王秀萍女士、董事李文志先生、陈长江先生、赵志超先生因公未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郑世红女士因公未参会;
3、 公司在任高管(包括担任董事的高管)7人,列席6人;董事会秘书龚圆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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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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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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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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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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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公司本部融资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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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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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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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先彧、周梦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