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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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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9-021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全文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从经营情况、财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情况

  1.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7.8 亿元,同比下降11.34%,其中医药工业21.22亿元,同比增加8.4%,商业及中药材销售5.16亿元,同比减少56.09%;净利润4.62亿元,同比下降11.22%,扣非后净利润3.71亿元,同比下降20.9%。商业板块中,中药材销售收入1.6亿,同比下降79.7%,毛利率5.85%,同比减少14.25个百分点;工业板块中,中药制剂营业收入16.46亿元,同比增加3.39%,毛利率87.42%,同比增加8.3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注射用血塞通(冻干)、舒血宁注射液、注射用骨肽销售量分别下降27%、35%、29%。

  请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相关政策;(2)结合前述行业政策说明公司营销模式是否变化,并量化分析前述政策变化、营销模式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具体影响,及公司净利润特别是扣非后净利润下滑的原因;(3)结合行业政策等说明公司中药制剂毛利率提升,但主要产品销量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4)报告期中药材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及毛利率下降的原因;(5)公司期末预收账款5309 万元,同比下降46.73%,请补充披露预收账款前五名对象情况,并结合结算方式说明预收账款大幅下降的原因,评估未来是否存在相关产品收入下滑的风险。

  2.分季度财务数据变动较大。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差异较大。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高于其他三季度为8.03亿元,但净利润为8972万元均低于其他季度;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6.09亿元,明显低于其他三季度,但净利润为1.57 亿元,明显高于其他三季度。同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出现背离。

  请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业务特点、经营模式、费用计提情况等,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各季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数据变动较大的原因;(2)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现背离的原因;(3)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销售费用大幅提升。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 8.76亿元,同比增加34%,占营业收入31.5%,其中广告宣传费3.51亿,同比增加22.29% ;会务费4.01亿,同比增加67.78%。公司解释销售费用提升主要原因为受行业政策影响及模式转型影响,企业加强推广职能。

  请补充披露:(1)分别列示医药工业、商业及中药材销售涉及的销售费用,及其占各版块营业收入的比例;(2)广告宣传费、会务费的具体内容、金额,具体科目确认的依据,以及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的主要会议、宣传活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场次、参加人数、费用等;(3)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支付的前五名对象及交易金额、是否涉及关联方、服务的主要内容、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涉及费用的会计处理情况;(4)说明公司相关营销活动及费用支出的申请、审批流程及负责人,形成的相关单证,以及公司是否有相关措施确保销售费用真实性、合规性;(5)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变化不大,主要产品销量大幅下滑情况下,销售费用大幅提升的合理性;(6)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主要财务数据

  4.货币资金及借款。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2.54 亿元。公司期末短期借款19.7亿元,长期借款1.8亿元。2018 年一至三季度末账面货币资金分别为17.02亿元、17.14亿元、17.05亿元。公司全年未进行委托理财。报告期利息费用约为7297万元,大幅高于存款利息收入1781万元。

  请补充披露:(1)公司存量货币资金较高,利息收入较低,请结合日均货币资金以及货币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2)请结合公司经营模式,说明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同时,存在较多有息借款的原因和合理性;(3)列示说明货币资金存放具体银行、主要账户及金额、存放方式、利率水平、2018 年月度货币资金余额、限制性情况,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若以活期、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请说明未进行必要现金管理的主要原因,是否符合商业逻辑;(4)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5)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6)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应收票据 2.19亿元,增长43.04%,公司解释系销售回款取得票据所致;应收账款11.47亿元,增长8.3%。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近49%。期末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283万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共计2092万元。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近1.0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形成原因、前五大交易对方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等;(2)背书的具体明细、用途及资金去向,并说明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公司本年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方式、销售政策等是否发生变化;(4)请说明公司对票据交易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5)公司非医药配送业务、医药配送业务前五名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是否涉及关联方、款项回收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6)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2092 万元涉及的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及转回具体原因;(7)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8)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6.存货。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12.98亿元,其中包括原材料3.07亿元、半成品2.09亿元和库存商品5.77亿元。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1万元、6497万元、998万元。请补充披露:(1)存货中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的明细项目及金额;(2)分品类披露自产、外购原材料的数量和金额;(3)结合公司存货减值测试的具体会计政策,以及主要材料、产成品价格走势、保质期用途及市场需求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进行同行业对比;(4)公司库存商品的构成、金额、保质期、库龄等,到期后相关存货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5)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7.重大非股权投资和在建工程。年报显示,公司于2017年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亳州中药材药品交易中心项目”,截至2018 年12月31日,综合办公楼工程建设已完成95%,2018 年投入约3.59亿元,累计总投入4.91亿元;中药电商物流基地2018年投入约2.71亿元,累计投入5.44亿元。公司在建工程—综合办公楼(交易大厅)预计投入7.5亿元,本期增加4.61亿元,期末余额5.9亿元,累计投入占预算78.77%,工程进度95%;在建工程—中药电商物流基地预计投入14.38亿元,本期增加2.45亿元,本期减少1.69亿元,期末余额3.53亿元,累计投入占预算49.46%,工程进度为9-1#完工进度90%、9-2#完工进度70%、9-3#工程前期。

  请补充披露:(1)说明综合办公楼(交易大厅)、中药电商物流基地本期投入金额与相关在建工程本期增加金额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2)分别列示上述项目累计投资涉及的具体项目及其对应金额;(3)分别列示上述项目预计完工时间、预计投产时间;(4)上述项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筹,请说明具体资金来源,包括借款方、利率、借款期限;(5)中药电商物流基地对应的“本期其他减少金额”的具体情况,说明转入的具体原因,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6)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11亿元,计提坏账准备1822万元。其中,对A 公司其他应收款1697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系因经营困难,资金紧张。请补充披露:(1)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对象、形成的原因、时间、账龄分布、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A 公司其他应收款1697万元形成的原因、时间、账龄、是否为关联方、经营困难具体情况及发生时间、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是否计提充分;(3)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2745万元形成时间、发生原因、交易对方及其是否为关联方,对于关联方往来款,说明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无资金占用费及具体情况;(4)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9.其他应付款。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5.14亿元,同比增加86.36%。请补充披露:(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具体形成时间、形成原因、交易对方及其是否为关联方、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是否及时披露;(2)本期其他应付款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3)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其他

  10.典当子公司情况。请补充披露公司子公司安徽珍宝典当有限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客户情况、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情况,及典当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

  11.中药药材情况。根据《指引》第十二条的要求,按照治疗领域补充披露公司主要中药产品涉及的重要药材品种、供求情况、采购模式以及其价格波动对公司药(产)品成本的影响情况。

  12.研发会计政策。根据《指引》第十一条的要求,结合药品研发流程补充披露公司研发的会计政策,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以及与研发相关的无形资产计量、摊销的具体会计政策。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月3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做相应修订。

  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准备回复文件,并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5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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