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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1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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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29),未包含《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此议案已由公司在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四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需由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时,更正后相关议案号需重新修改。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9年5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6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罗东路1818号401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1日
至2019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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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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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