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简称“评级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5月21日发行的十年期公司债券(简称“10石化02”)、2012年6月1日发行的十年期公司债券(简称“12石化02”)以及2015年11月19日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券(简称“15石化02”)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评级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简称“《评级报告》”)。《评级报告》维持“10石化02”、“12石化02”及“15石化02”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sinopec.com)。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