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20日上午9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期限为三年。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内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