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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西路666号1号楼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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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董建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宋莉娜女士因公事出差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周艳女士和监事瞿伟红女士因公事出差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凌云出席会议;副总经理陈爱平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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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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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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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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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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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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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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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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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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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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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 6为特别议案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他审议的议案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金诗晟、李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