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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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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刘绍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养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永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东航国际已累计质押公司H股股份14.5亿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完成旅客周转量54,343.09百万客运人公里,同比增加12.02%;运输旅客3,187.77万人次,同比增加10.92%;客座率82.58%,同比上升0.83个百分点。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营业收入人民币300.53亿元,同比增长12.34%;利润总额人民币28.75亿元,同比增长3.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0.06亿元,同比增长1.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19.35亿元,同比增长2.00%。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 “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采用新租赁准则的影响详见附录 4.2。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影响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截止本报告日已发布的相关规定而作出,若后续出台新租赁准则实施相关的进一步指引或规定(包括相关会计准则指南、解释公告、相关列报要求、以及相关的税务法规指引),公司将重新审阅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披露的准确性,可能导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披露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相应数据存在差异。

  (2)主要会计报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2月1日,公司收到副董事长、总经理马须伦先生递交的请辞函。因工作调动原因,马须伦先生向本公司请辞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规划发展委员会主席、董事会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主席、总经理职务。3月15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唐兵先生递交的请辞函,因工作安排,唐兵先生向本公司请辞副总经理职务。

  (2)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养民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养民、唐兵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2018年7月,公司宣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及H股的重大资本项目,拟引入吉祥航空及其控股股东均瑶集团(“均瑶方面”)、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吉祥及均瑶方面计划合计持有公司10%的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本次资本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之中,满足一定的市场条件后付诸实施。

  公司控股股东东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航产投已于2019年初完成了受让均瑶集团所持有的7%吉祥航空股份的交易,东航产投还宣布了参与认购吉祥航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东航产投计划合计持有吉祥航空15%股份。

  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金额上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H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等书面核准。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3月16日和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4)2019年1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为中联航、上海飞培、公务航、东航技术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上航国旅(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上航东美航空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上限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与被担保主债务的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0年。详情请参见公司2019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9-03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5:3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2019年5月7日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就本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事宜予以说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5:3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商务委员会、财务会计部相关人员等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本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事宜予以说明并回答相关问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9年5月7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现金分红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9年5月7日15:30-16:30通过互联网(网址:http://roadsho

  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岚、侯亚军

  电话:021-22330929、021-22330930

  传真:021-62686116

  邮箱:ir@ceair.com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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