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369 公司简称:陕鼓动力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李宏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甲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祁淑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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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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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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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占领市场制高点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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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技术进步,研发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760型TRT新叶型技术,在某公司高炉TRT机组性能提升改造项目中应用,经现场运行验证透平功率提升15%。此技术的成功应用,是公司TRT技术里程碑式的进步,为存量市场上200余台套300~1080m3高炉配套小型TRT技术改造、性能提升树立了典范。公司与国外某公司合作开发的大型TRT新叶型技术,应用于印度某公司TRT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已通过设计方案评审,正在生产制造中。公司开展的高压比轴流压缩机开发研究,完成了技术的可行性论证,明确了关键技术内容以及开发路径,已进入样机研发阶段。公司开展的大功率多轴齿轮箱国产化合作开发研究,已完成了4台多轴齿轮箱和多轴压缩机的市场供货及成功运行,形成了国产化多轴压缩机组与国外产品竞争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2件,其中发明专利1件;授权专利1件。
积极开展品牌宣传,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提升智慧的分布式能源系统解决方案专家品牌形象,加强品牌风险、品牌接触点管理,通过参加2019LNG产业国际论坛暨LNG(天然气)设备展览会等展会,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承包的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110*104Nm3/d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工地被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评价为“2018年度化工工程建设安全文明工地”。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2019年扶贫帮困工作计划,选派两名青年干部作为驻村工作队员驻扎在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积极推进猕猴桃种植、食用菌种植、生猪养殖等扶贫产业,并与当地村镇领导沟通,策划为当地贫困学生提供一次赴西安开展夏令营活动机会,增长见闻,开拓眼界。
3.2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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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1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
公司于2008年3月与西安市临潼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征地协议》,公司受让位于临潼区代王街道办事处的一宗土地,用作污水处理工程。该宗土地总面积7.02亩,土地出让金898,560元已全额缴纳,截至本报告日,其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中。
3.3.2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3.3.2.1 已签订在执行的重大合同
2017年9月30日,公司与黑龙江安能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安达石化园区综合动力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18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40)。目前该合同在执行中。
2016年5月31日,公司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热电站)装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8,6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6-022)。目前该合同在执行中。
2015年3月31日,公司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陕天然气靖边至西安天然气输气管道三线系统工程(二期)燃驱离心式压缩机组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6,19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5-014)。目前该合同按照计划正常执行,张村驿站机组已交付运行。
3.3.2.2 终止执行的重大合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工程公司”)与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安新钢”)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签署了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7.38 亿元。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该合同终止执行并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终止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4)。
3.4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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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24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内容及金额: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安新钢”)于2013年4月19日签署了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7.38亿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合同终止原因: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因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支付到账后生效。
?项目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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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合同终止对本公司的影响:
1、经文安新钢确认,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原因项目停止建设,希望终止合同。经双方多次友好协商,本公司及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新钢签订了补充协议,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截止目前,文安新钢未向公司支付预付款,上述合同未启动。
2、终止本次重大合同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新钢于2013年4月19日签署了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合同,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项目背景
2013年4月24日,公司发布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临2013-015)。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新钢于2013年4月19日签署了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7.38亿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叁仟捌佰万元整)。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支付到账后生效。项目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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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9日,公司发布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临2013-040)。因受各种外界因素影响,文安新钢研究决定上述合同暂缓执行,具体执行时间待文安新钢通知。 截止2013年12月19日,文安新钢未向公司支付预付款,上述合同未启动,项目已暂缓执行。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新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终止原因
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
三、重大合同终止对本公司的影响
1、经文安新钢确认,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原因项目停止建设,希望终止合同。经双方多次友好协商,本公司及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新钢签订了补充协议,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截止目前,文安新钢未向公司支付预付款,上述合同未启动。
2、终止本次重大合同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事项涉及重大合同的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3-015);
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3-040);
3、《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