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78 公司简称:三星新材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佩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佩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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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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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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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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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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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03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6)。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03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6)。
2、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36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的规定,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2019年1月18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上述通知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于 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2、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 于 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末可比数。
3、上述新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 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