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达华智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3)。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下午15:00—2019年3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6号楼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融圣先生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2,118,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1.274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593,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1623%。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1,280,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1.1983%。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3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765%。
4、本次会议对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6、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江华律师、童琳雯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9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9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3.4909%;反对72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6.5091%;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6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410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58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珠海晟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7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53%;反对7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32%;反对74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8968%;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366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关联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9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9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3.4909%;反对72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6.5091%;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6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410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58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9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9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3.4909%;反对72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6.5091%;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6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410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58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6、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9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9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3.4909%;反对72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6.5091%;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6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410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58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9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9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3.4909%;反对72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6.5091%;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6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410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58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9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9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3.4909%;反对72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6.5091%;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6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410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58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1,39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9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0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3.4909%;反对724,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6.5091%;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68,71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4107%;反对72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58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江华律师、童琳雯律师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主持,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蔺双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蔺双女士的职责等事项遵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其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劳动合同之规定执行。
经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高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任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高利先生的职责等事项遵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其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劳动合同之规定执行。
张高利先生已于2011年12月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董秘资格考试,公司董事会已将张高利先生的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蔺双女士、张高利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蔺双: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中山大学研究生进修班结业。曾任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921)集团财务部财务经理、审计部副部长等职务。2013年4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集团财务中心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蔺双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502,092股股份;蔺双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蔺双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高利: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09年8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张高利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00,418股股份;张高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张高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刘铁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韩洋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铁鹰先生、韩洋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于2019年3月28日分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刘铁鹰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优码创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圣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韩洋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除此以外不再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铁鹰先生、韩洋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铁鹰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韩洋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刘铁鹰先生、韩洋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刘铁鹰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韩洋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架构与团队,促进公司管理运营更好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蔺双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请张高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张高利先生同日辞去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公司将再次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蔺双女士、张高利先生的职务等事项遵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其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劳动合同之规定执行。
张高利先生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0-22550278
传真:0760-22130941
邮编:528415
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北路68号A座三楼
(福州公司办公楼正在装修,待装修完毕后再公告新的联系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蔺双女士、张高利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蔺双: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中山大学研究生进修班结业。曾任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921)集团财务部财务经理、审计部副部长等职务。2013年4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集团财务中心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蔺双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502,092股股份;蔺双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蔺双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高利: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09年8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张高利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00,418股股份;张高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张高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