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9-00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陈朱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19-006)
1、 与中国电子(含下属企业)签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刘燕武先生、李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 与捷荣技术签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 与惠州深格签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 与开发晶签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关联董事郑国荣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2019-007)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陈朱江先生,51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天津大学电化学专业、吉林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工程师、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任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科美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董事、海南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磁记录(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历任长城集团深圳市华明计算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等。2005年1月起首次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6年2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4月换届选举时连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并连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1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
陈朱江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朱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9-006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深科技”或本公司:指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深科技东莞”:指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科技惠州”:指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电子”:指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永光电子”:指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
“中电熊猫”:指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中电国际”:指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桑达无线”:指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捷荣技术”:指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深格”:指惠州深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晶” :指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概述
鉴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19年将与控股股东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参股企业以及关联单位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接受劳务等;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10万元、销售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劳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50万元。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参股企业、关联单位拟签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2019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其中,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审议中均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公告2019-005《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此议案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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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年度(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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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关联方2018年度与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数据将在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 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1,848,225.199664万元人民币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
主营业务: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财务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国电子总资产2,666.29亿元,净资产352.66亿元;2018年半年度营业收入990.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4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电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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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电熊猫”】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冬强
注册资本:2,220万美元
住 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56号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销售石英晶体谐振器及其它电子产品等。
财务情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中电熊猫总资产48,595.07万元,净资产22,043.76万元;2018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3,126.44万元,净利润77.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电熊猫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中电熊猫在全球晶振器件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履约能力。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电熊猫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5、 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电国际”】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健
注册资本:56,992.5073万元人民币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裕和大厦8楼
主营业务:信息技术的开发、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等。
财务情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中电国际总资产522,751.23万元,净资产70,049.31万元;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00,185.45万元,净利润8,018.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电国际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中电国际在业界信誉度较好,在产品多样化、价格、交期、反馈速度等方面均具有优势,中电器材具有履约能力。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电国际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6、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捷荣技术”】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晓群
注册资本:25,147.79万元人民币
住 所: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工业园
主营业务:精密模具、精密检具及精密治具的生产和销售;塑胶、五金、人造蓝宝石、玻璃、陶瓷精密结构件的生产和销售;智能制造设备、电子信息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 电子医疗产品、电子专用测试仪器及上述产品相关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及维修;从事以上相关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设立研发中心,从事上述产品及服务的研究、设计和开发(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财务情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捷荣技术总资产234,149.73万元,净资产122,077.82万元;2018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00,732.80万元,净利润2,549.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捷荣技术为本公司持股参股公司,由于本公司副总裁莫尚云先生担任捷荣技术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捷荣在塑胶五金外壳的制造和模具开发制造行业有较强的实力,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捷荣技术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7、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桑达无线”】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海
注册资本:6,66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桑达大厦11层
主营业务: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通讯设备、监控系统项目的设计、开发、咨询;研发、销售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通信传输、交换系统、移动通信系统设备等。
财务情况:截止2018年 6月30日,桑达无线总资产42,319.41万元,净资产41,048.39万元;2018年半年度营业收入3,854.30万元,净利润5,661.97万。(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深科技东莞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桑达无线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受益于国家铁路行业尤其是高铁的快速发展,桑达无线近年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桑达无线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8、 惠州深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州深格”】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连榕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演达路6号 2#厂房1层
主营业务:触控模组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提供技术咨询,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财务情况:截止2018年 6月30日,惠州深格总资产3,636.20万元,净资产1,063.70万元;2018年半年度营业收入430.40万元,净利润63.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深科技惠州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深格为深科技惠州持股30%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总裁于化荣先生担任惠州深格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惠州深格产品销售渠道稳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平板、笔记本、工控和车载等方面,具有履约能力。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惠州深格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9、 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简称“开发晶”】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汤兴良
注册资本:2.7亿美元
住 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
主营业务:开发晶主要从事LED外延片、封装模组及其他LED光源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业务范围涵盖LED整体产业链环节中的外延芯片、封装模组、照明应用等所有产业链环节,具备上下游协同开发,为客户提供LED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财务情况:截止2018年 6月30日,开发晶总资产446,243.31万元,净资产225,482.95万元;2018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54,867.61万元,净利润1,229.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深科技东莞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晶为本公司持股25.07%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总裁郑国荣先生担任开发晶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开发晶在LED行业具有较强的实力,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开发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 框架协议的主要作用:框架协议是买卖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签订并履行具体业务的基础,与每一个具体的业务构成完整的买卖合同。
2、 定价政策: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国际市场价格定价。
3、 货款支付和结算方式: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4、 违约责任: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将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5、 争议解决:如有纠纷,交易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 协议生效条件:本框架协议须经交易双方各自履行其内部相应的审批程序并经各自相关方的批准。
7、 协议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8、 其他:本框架协议的签署不影响交易对方或相关方依据其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和有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 交易目的、必要性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以上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 以上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2018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严格审查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听取了业务部门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相关汇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管理层对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符合公司的经营和战略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额因市场需求以及公司业务调整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有差异,但该等差异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导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在计划实施相关关联交易前市场部、采购部等均已对上述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交易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将与每一个具体业务构成完整合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3、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9-00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下午15:00~2019年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4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9年4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二期五楼会议中心12#会议室
9、 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9年4月8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普通决议提案:
1、 审议《关于选举周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 审议特别决议提案:
4、 审议《关于〈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以上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披露情况
上述1、2、3、4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2019年1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01号)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资料。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二期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六、 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2) 邮政编码:518035
(3)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 传 真:0755-83275075
(5) 联 系 人:李丽杰 唐磊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 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候选人简历
周剑先生,47岁,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兼任深圳市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室主任,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代理办公厅主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主任兼综合研究室主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商贸板块业务整合筹备组成员,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周剑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21
2、 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 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 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