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9年2月14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石家庄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拨付的政府补助资金24,420,000.00元。同时,经对近期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事项进行统计梳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18年12月25日至本公告日,共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6,166,200.00元。其中,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824,100.00元;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5,342,100.00元,均与收益相关。
本次主要补助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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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主要补助资金外,公司下属子公司还收到出口信用保险补贴、科研项目补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等小额补助资金共6笔,累计资金1,746,200.00元,均与收益相关。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公告中2018年收到的补助资金724,100.00元计入2018年损益,100,0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2019年收到的100,000.00元计入2019年损益,其余25,242,1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上述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18年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