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0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主营业务利润增加
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公司粘胶长丝产销量增加,售价上涨,毛利润增加;“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于年内投产,氨纶纤维产销量增加,毛利润增加;粘胶短纤维报告期亏损。
2.受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报告期公司汇兑收益增加。
3.公司2018年末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615.57万元,减少利润总额。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0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4:0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 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年初预计,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公司向精纺科技采购包装物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14,082.94万元,超出预计2,382.94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公司年产一万吨新型纤维素长丝项目均提前达产,公司采购包装物数量上升,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2018年度公司向精纺科技销售粘胶纤维、水电汽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8,028.28万元,超出预计1,978.28万元,主要由于随着市场环境持续好转,精纺科技新设捻线车间在2018年度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对公司粘胶纤维、水电汽需求量增大,导致其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本次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内容详见2019年1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0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3:0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岳胜利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三)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 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年初预计,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公司向精纺科技采购包装物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14,082.94万元,超出预计2,382.94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公司年产一万吨新型纤维素长丝项目均提前达产,公司采购包装物数量上升,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2018年度公司向精纺科技销售粘胶纤维、水电汽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8,028.28万元,超出预计1,978.28万元,主要由于随着市场环境持续好转,精纺科技新设捻线车间在2018年度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对公司粘胶纤维、水电汽需求量增大,导致其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内容详见2019年1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
在对该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控股股东董事)、宋德顺先生(控股股东董事)、王文新先生(控股股东总经理)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办理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6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拟用位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土地一宗(土地证号:新国用2008第06003号,面积200,745.23平方米,净值3,603,376.88元,评估值6,704.89万元)及其地上房产(房产证号:工业园区字第20080604号,面积11,214.32平方米,净值14,072,272.88元,评估值1,678.85万元),部分机器设备(原值723,223,618.55元,净值632,240,406.11元)抵押给上述银行,抵押期限三年。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包括以上抵押贷款业务,公司抵押资产合计为887,178,640.17元。为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6,479,356,832.03元的13.6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需求,拟向19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1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以下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做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系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充分利用公司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由于2018年相关市场变化超出预期,因此2018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
我们认为,前述关联交易超出部分未改变关联交易条款本身,全部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且对公司业绩起到积极作用。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超出方案。
独立董事签字:
杜海波 楚金桥 尚贤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0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乡化纤”)与关联方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 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年初预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7,750.0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十六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六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查(未经审计),公司与关联方精纺科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较年初的预计金额超出4,361.2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条的规定,本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已经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对该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基本情况
2018年度公司向精纺科技采购包装物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14,082.94万元,超出预计2,382.94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公司年产一万吨新型纤维素长丝项目均提前达产,公司采购包装物数量上升,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2018年度公司向精纺科技销售粘胶纤维、水电汽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8,028.28万元,超出预计1,978.28万元,主要由于随着市场环境持续好转,精纺科技新设捻线车间在2018年度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对公司粘胶纤维、水电汽需求量增大,导致其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具体如下:
■
三、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市小店工业区新长北线经八路南侧;法定代表人:付涛;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经营范围:各种纤维、纱线研发制造加工;进出口贸易;纸箱制造、纸管制造,塑料编织制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白鹭精纺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8,520.91万元、净资产8,122.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233.04万元、净利润897.5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白鹭精纺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2018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包装物,销售粘胶长丝等有关商品,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向其采购强捻丝等原材料,全资子公司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向其销售汽。该关联人与本公司拥有多年业务关系,具有良好的信誉与履约能力,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等部分原材料,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水电汽,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市场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系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充分利用公司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由于2018年相关市场变化超出预期,因此2018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
我们认为,前述关联交易超出部分未改变关联交易条款本身,全部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且对公司业绩起到积极作用。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超出方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该项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事项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 备查文件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二)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决议;
(五)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0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期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测试,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和说明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过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615.5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8年9月30日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详见2018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计提的说明
2018年12月31日期末应收账款余额59,732.94万元,其中河南新乡联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090.68万元,因债务人已停止生产,账龄已超过5年,故对其单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境外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主要以L/C、TT、TT+DP等方式结算,发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很小,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2,388.54万元,合计坏账准备4,479.22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18年9月30日余额4,284.50万元,期末补提199.87万元。
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1,164.43万元,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513.86万元,2018年9月30日余额508.71万元,期末补提5.15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说明
公司2018年12月31日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
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参照报告期实际费用确认。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部分规格和等级的产成品和原材料发生减值共计2,260.3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018年9月30日余额1,089.02万元,10-12月转销590.10万元,期末补提2,131.71万元。
依照会计核算要求,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131.71万元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前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随库存商品的销售和原材料的领用转销590.10万元,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说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豫政办(2018)14号)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司原三台燃煤导热油炉(YLL-16300(1400)MA)及其附属设备不再使用,2018年期末对这批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173.99万元。其中部分资产已转清理,对应的资产减值准备385.53万元随清理转销。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说明
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新乡市润洋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和新乡市康华精纺有限公司,出资额分别为660万元和450万元,该投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
报告期内,上述两方生产经营处于停止状态,且均涉及贷款逾期、担保责任等大额债务纠纷,对其投资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原则,期末对新乡润洋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和新乡市康华精纺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110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减少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4,615.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0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被认定为河南省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41000120),有效期三年,自2015年1月 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近日获悉,公司未通过2018年度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8年度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18年末已按25%的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将前期按15%税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按25%税率重新确认。补缴企业所得税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前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改按25%税率确认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两项相抵后,2018年度因税率变动减少净利润约91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公司将继续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