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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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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及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安排,公司代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一般委托人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国通信托·紫金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合同对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资金投资范围等具体内容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托计划名称:国通信托·紫金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尚未正式成立,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二)信托规模:预计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4,000万元,其中,优先信托资金预计募集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一般信托资金预计募集规模为人民币7,000万元。但优先信托资金和一般信托资金的比例不高于1:1。

  (三)信托期限: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为23个信托月度,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算。

  (四)投资范围:信托资金主要用于投资:1、东百集团的二级市场流通股股票;2、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活期存款(仅限托管银行)、货币市场基金、国债逆回购;3、部分资金可由受托人根据相关规定用于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投资比例为信托初始规模的1%。

  (五)相关费用

  1、保管费:以信托计划总份额为基础,根据年费率0.1%为标准,按日计提,每季度末月21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支付。具体以受托人与保管人另行签署的保管协议约定为准。

  2、第一部分信托报酬:以信托计划总份额为基础,根据年费率0.35%为标准,按日计提,每季度末月21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支付。如第一部分信托报酬低于49万元,则按49万元收取。

  3、第二部分信托报酬:以信托计划总份额为基础,根据年费率0.1%为标准,按日计提,到期一次性支付。

  (六)信托利益的分配

  信托利益=信托财产-信托费用-信托税费

  信托利益具体分配顺序:

  1、信托税负;

  2、未支付的信托计划的费用(不包括第二部分信托报酬/投资顾问费);

  3、根据委托人指令向优先委托人指定的优先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4、第二部分信托报酬/投资顾问费;

  5、补仓义务人累计追加但未取回的增强信用资金(如有);

  6、一般信托本金;

  7、一般信托收益。

  二、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9年1月25日完成认购缴款工作,最终实际参与人数为126人,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信托计划尚未正式成立。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20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向参股子公司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按照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子公司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经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优”,原佛山睿优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给Foshan Leping Holdings II Limited,本次股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佛山睿优现为公司间接持股20%的参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10月24日及1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佛山睿优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以支持相关物流项目的建设运营。上述股权转让后,鉴于佛山睿优银行贷款手续尚在办理中,公司将继续为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并按照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资助期限为2018年12月21日起至偿还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2019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事项范围内全权办理财务资助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财务资助金额、利率、期限及结算方式等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0,300万人民币

  住    所: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南边E区3号综合楼(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宇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仓储设施的经营、管理及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物流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和自有物业租赁。(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佛山睿优总资产为45,973.23万元,总负债为35,739.6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5.46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佛山睿优总资产为48,593.82万元,总负债为34,932.08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1,944.49万元,净利润为-321.4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佛山睿优为公司间接持股20%的参股子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具体事宜,截止本公告日,双方正在谈判协商中,尚未签署正式的借款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系公司前期为佛山睿优提供财务资助的还款展期,并不再对其新增财务资助。目前佛山睿优已在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用于偿还公司前期提供的财务资助;同时鉴于佛山睿优实际控制方还款能力及佛山睿优相关物流项目资产价值,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亦将按照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向佛山睿优收取资金占用费,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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