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松林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8年1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0,004,456.93元。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19)证特审字第0201001号)验证。
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4,456.9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单位:元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5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福财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004,456.93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年12月25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0,004,456.93元人民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未超过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3号”《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钧达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每张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1.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0201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19年1月17日,募集资金已使用216,418,504.32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85,000,000元(理财收益2,709.04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1,000,000元,支付工程设备款10,412,293.12元,手续费6,211.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0,296,952.72元。
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8年1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0,004,456.93元。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19)证特审字第0201001号)验证。
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4,456.9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单位:元
■
“长沙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预先投入资金包括土地款等801.43万元;“柳州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预先投入资金包括土地款1,109.41万元,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等1,060.80万元、设备投资28.80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
为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0,004,456.93元,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19)证特审字第0201001号)。公司以募集资金30,004,456.9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4,456.9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置换行为不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004,456.93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7日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19)证特审字第0201001号),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45万元置换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钧达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