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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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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 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8-93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以上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4日、12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并于2018年11月13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8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截至2018年12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共同落实后续工作安排,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

  公司将另择时机推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届时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融资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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