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情况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于2018年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剂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用途)(新一轮技术改造、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制造)的通知》,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25.094万元。佛山财政局已于2018年12月26日将上述资金拨付至公司账户,该笔补助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以后年度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最终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的获得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及款项进账凭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