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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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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34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 15:00 至 2018年12月27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 7 层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雁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0,308,6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494%。

  (1) 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0,017,3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145%。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9,347,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10.70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股份89,055,7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为29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40,308,67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347,0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40,308,67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347,0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40,308,67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347,0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40,308,67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347,0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同意440,308,67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347,0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文件的议案》

  同意440,132,07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176,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170,41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3%;反对176,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签订〈股权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同意440,308,67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347,0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90,924,86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347,0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审议《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同意290,924,86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347,0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王立峰、李佳

  3、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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