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公告编号:(临)2018-088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出席11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富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东、王学明、华文、丁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克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合伙企业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整合,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樟树市远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清算并注销合伙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泰科特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信德汇人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总额共计1,16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出售资产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年度,预计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王建沂先生控制的部分企业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产品、接受其提供的厂房租赁业务以及委托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7,16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东、王学明、华文、丁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亿元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为不超过5年。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26,500万元的并购贷款,期限5年,用于支付收购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80%股权的并购款,并以持有的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80%股权为上述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1月8日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5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公告编号:(临)2018-089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富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集团”)充分协商后签署《商标授权使用协议》,协议约定富通集团在协议有效期内无偿将拥有的注册号为“第1913360号”的第9类、注册号为“第3444706号”第9类和注册号为“第22736348号”第38类的注册商标(以下合称“协议商标”) 提供给公司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富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与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富通集团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富通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727623903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沂
注册地址: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馆驿路18号
注册资本:83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1月26日
经营范围:光纤预制棒、光纤、通信光缆、通信电缆、电子线、光缆、数据电缆、电线电缆、电线电缆附件、光器件及其它通信产品制造,销售等。
股权结构:杭州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6560万元,持股80%
杭州康因斯特网络有限公司,出资8320万元,持股10%
杭州富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出资8320万元,持股1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富通集团授权本公司在注册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商标授权使用协议》中所列商标,并开展相关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富通集团将注册登记的9类和第38类商标(注册号:1913360、22736348、3444706)授权本公司在注册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并开展相关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商标授权使用的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如本公司继续使用授权商标,需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富通集团同意本公司可根据需要适当改变富通集团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将改变后的商标报富通集团备案。本公司只限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授权商标,未经富通集团书面同意,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授权商标再转授权第三方使用。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商标由富通集团无偿授权予本公司使用。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影响本公司合法权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8年1—11月,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王建沂先生控制的部分企业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产品、接受其提供的厂房租赁业务以及委托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总额为人民币22,785.38万元。
八、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1名董事成员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名关联董事徐东、王学明、华文、丁放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等资料进行了审阅,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为了保障公众对公司有更为准确的认知,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与富通集团签署《商标授权使用协议》,该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长远发展。公司与富通集团签署《商标授权使用协议》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徐东、王学明、华文、丁放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与富通集团签署《商标授权使用协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公告编号:(临)2018-090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与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科技园公司”)充分协商,签署《商标授权使用协议》,鑫茂科技园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无偿将拥有的注册号为“第11120728号”的第9类和注册号为“第11120719号”的第38类的注册商标(以下合称“协议商标”) 提供给公司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公司董事杜克荣先生在鑫茂科技园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鑫茂科技园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杜克荣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46699444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慧玲
注册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四层405室
注册资本:10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4.11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新型建筑材料、结构体系、施工技术及设备);建筑材料、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等。
股权结构:天津市圣奥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10098万元,持股99%;王慧玲,出资102万元,持股1%。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鑫茂科技园公司授权本公司在注册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其注册登记的第9类和第38类商标(注册号:11120728、11120719),并开展相关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鑫茂科技园公司将注册登记的9类和第38类商标(注册号:11120728、11120719)授权予本公司在注册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并开展相关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商标授权使用的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如本公司继续使用授权商标,需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鑫茂科技园公司同意本公司可根据需要适当改变鑫茂科技园公司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将改变后的商标报鑫茂科技园公司备案。本公司只限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授权商标,未经鑫茂科技园公司书面同意,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授权商标再转授权第三方使用。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协议商标由鑫茂科技园公司无偿授权予本公司使用。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影响本公司合法权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鑫茂科技园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
七、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1名董事成员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杜克荣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等资料进行了审阅,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为了保障公众对公司有更为准确的认知,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与鑫茂科技园公司签署《商标授权使用协议》,该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长远发展。公司与鑫茂科技园公司签署《商标授权使用协议》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杜克荣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与鑫茂科技园公司签署《商标授权使用协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公告编号:(临)2018-091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并注销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优化资源整合,降低管理成本,聚焦主业,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拟对合伙企业樟树市远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樟树远景”)终止经营,提前进行清算、注销。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合伙企业的议案》。
本次清算注销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清算注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樟树市远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2MA35KQTR2E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北京青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朋辉)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府桥路干部小区12栋楼底68号
注册资本:15100万(实缴5100万)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0日
营业期限:2016年10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青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占比0.66%,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比99.34%。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樟树远景经审计2017年末资产总额5267.57万元、负债总额0.83万元、净资产 5266.7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40.29万元、净利润142.12万元。
经审计2018年10月末资产总额5409.01万元、负债总额0.16万元、净资产5408.86万元;截止到2018年9月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63.73万元、净利润163.73万元。
三、清算注销事项的安排
本次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樟树远景清算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因本次注销未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编号:(临)2018-092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通鑫茂”)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泰科特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伟业科技”)9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信德汇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汇人”),转让总额共计1,160万元,信德汇人以现金形式支付股权转让款。此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地伟业科技股权。
本次出售资产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北京信德汇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9月2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3180房间
法定代表人:张明慧
注册资本:3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105028562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
股东结构:通山信德达人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股100%
信德汇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信德汇人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张明慧,目前任北京信德汇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因北京信德汇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未编制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成立时间:2000年8月9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猛
住 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20号楼2-4层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的技术及产品);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
股本结构:天津泰科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31%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65%
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04%
天津引领大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3%
陈玉林,持股比例1.11%
张岱年,持股比例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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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为天地伟业科技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转让完成后也不会发生该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一:天津泰科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科特科技”)
甲方二: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鑫茂”)
甲方三: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沃科技”)
(泰科特科技、富通鑫茂、福沃科技合称为“甲方”)
乙方:北京信德汇人科技有限公司
2、标的资产: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的伟业科技90%股权;
3、交易的作价及依据:
本协议各方一致确认,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160万元。
4、交割及对价支付:
1)各方应尽一切努力于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完成伟业科技90%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160万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富通鑫茂支付420.82万元;
乙方应于2018年12月29日前向福沃科技支付219.63万元,向泰科特科技支付519.55万元。
5、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2)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陈述、保证,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或/及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符合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相应陈述或保证。
3)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对方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6、协议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富通鑫茂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
2)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经伟业科技股东会决议通过。
7、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归属
1)各方约定,在损益归属期间目标公司不实施分红;
2)除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有关成本及税费由各方依法或依约定承担),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乙方享有,运营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导致目标公司净资产减少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任何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五、 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六、 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天地伟业科技股权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业务进行的合理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营业务。本次资产出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收益635万元左右,股权转让完成后,天地伟业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公告编号:(临)2018-093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2018年9月26日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成都”)80%股权。2018年10月8日,董事会已公告相关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前述收购完成后富通成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间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度,预计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部分企业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产品、接受其提供的厂房租赁业务以及委托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以下简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7,161万元。
上述预计金额是基于现有数据,可能因公司业务及/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发生变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1名董事成员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名关联董事徐东、王学明、华文、丁放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浙江富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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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富通住电光纤(天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高新五路398号
法定代表人:末森茂
主营业务:光纤预制棒、光纤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以及上述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
截止2017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5,418.73万元,净资产22,247.36万元,营业收入16,733.3万元,净利润2,419.1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三)项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本公司的了解,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业务往来中未有违约等情况发生。
(二)成都富通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4,7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78号
法定代表人:方琦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通信产品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通信技术、电子产品、软件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截至2017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1,693.59万元,净资产31,246.81万元,营业收入69,814.97万元,净利润3,138.6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三)项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本公司的了解,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业务往来中未有违约情况发生。
(三)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7,776.39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方琦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及其他光通信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截至2017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03,096.48万元,净资产204,604.17万元,营业收入724,626.79万元,净利润25,705.0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三)项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本公司的了解,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业务往来中未有违约情况发生。
(四)富通住电光纤(杭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育才西路1089号
法定代表人:末森茂
主营业务:光纤预制棒的生产以及销售,光纤的生产以及销售,前述产品的研究开发、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
截至2017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1,985.48万元,净资产44,413.35万元,营业收入34,481.94万元,净利润10,647.9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本公司的了解,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在与本公司发生的业务中未有违约情况发生。
(五)富通住电光导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注册地址:嘉善县西塘镇开源大道999号-9幢
法定代表人:末森茂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光纤预制棒,提供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出租、自有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维修以及相关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等。
截至2017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8,287.37万元,净资产24,411.52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523.76万元(未经审计)。(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现部分建设项目完成并投产)。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本公司的了解,该公司项目建成为将逐步投产,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在与本公司业务往来中未有违约情况发生。
(六)富通住电光纤(嘉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开源大道999号-10幢
法定代表人:韩肖明
主营业务:光纤的生产、销售;光纤产品的研发、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服务;五金件、电子产品、金属材料、金属线缆等的租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建材(钢材除外)、木制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7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2,931.27万元,净资产24,702.31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71.73万元(未经审计)。(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现部分建设项目完成并投产)。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了解,该公司项目建成后将逐步投产,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在与本公司业务往来中未有违约情况发生。
(七)富通集团(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韵路186号2栋1单元8楼
法定代表人:王学明
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研发、销售光纤光缆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汽车租赁;销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电线电缆、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五金产品、木制品、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石材、纸制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装修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安防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及施工(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计算机软件、通信设备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
截至2017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9,401.31万元,净资产13,108.92万元,营业收入51,332.2万元,净利润560.22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在与本公司业务往来中未有违约情况发生。
(八)浙江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68,5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经济开发区银湖科技创意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方琦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光纤预制棒、光纤;销售:通信电缆、数据电缆、特种电线、电缆材料、电线电缆、光纤、光导纤维、通讯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及木制品、环保材料;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四氯化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7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91,621.68万元,净资产75,321.06万元,营业收入122,860.84万元,净利润3,505.5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在与本公司业务往来中未有违约情况发生。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之“(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部分所述。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光缆产品、租用光纤厂房以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协议在执行中。其它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1、光缆销售协议
2018年8月1日,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成都”)与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通信”)签署《光缆采购销售基本合同》,协议约定合同期限、定价原则和付款方式、订单计划和供货等事项,销售价格以关联方向运营商最终销售价格为基础扣减合理的销售费率确定。单笔交易完成后,按框架合同约定方式结算,关联方客户在与终端客户结算完毕后次月内完成与富通成都的结算工作。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1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厂房租赁协议
2018年10月1日,成都富通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富通成都签署《光纤厂房续租协议》,协议约定厂房租赁价格、续租期间等。协议续租期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
3、物业管理协议
2018年12月24日,富通集团(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与富通成都签署《物业委托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委托事项、服务期间、费用支付等事项。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他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其它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形成原因及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往来的延续,其中光缆销售业务的产生主要由于行业终端客户采用招投标的采购模式导致。为了提高在运营商处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产品性能、品牌信誉、营运纪录、竞标价格及售后支持等方面的应标能力,富通集团光纤光缆业务板块统一由富通通信投标,中标后根据各子分公司生产能力、生产水平及区域分布进行订单分配。因此,一般情况下,富通成都根据富通通信下发的订单计划组织生产。
光纤、光纤预制棒采购业务主要系上述关联方一直为富通成都提供品质优良的产品,供货稳定。在考虑光纤、光纤预制棒市场供应实际情况,沿用向关联方采购光纤、光纤预制棒将有利于保证光缆按期供货。
其他关联交易的规模较小,亦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保持交易的稳定性和业务合作连贯性有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计划将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司应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计划将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司应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在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回避。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回避。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四)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公告编号:(临)2018-094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年度,预计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王建沂先生控制的部分企业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产品、接受其提供的厂房租赁业务以及委托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7,16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超、傅欢平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公告编号:(临)2018-095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十六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18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十六层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36,投票简称:富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富通鑫茂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杜翔证券事务代表汤萍
联系电话:022-83710888、022-59007923
联系传真:022-83710199
会期半天,参会者食宿、交通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6”,投票简称为“富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机构出席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