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产品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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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2、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尚未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国联汇鑫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2、资产管理计划存单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