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9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18年11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12月13日
2、授予价格:1.89元/股
3、授予数量:2461万股
4、授予人数:489人
5、授予股票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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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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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绩效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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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本期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1-5挡,分别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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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登记结果与授予日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登记结果与授予日情况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8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第1201000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认为:截至2018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高宪臣、邓应华等489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24,610,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合计人民币21,902,900.00元,均为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均为人民币920,851,132.00元。
五、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3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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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920,851,132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0.09元/股。
八、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发现,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具备上市条件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920,851,132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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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