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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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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7证券简称:博迈科公告编号:2018-08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受董事长、副董事长委托,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吴章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彭文成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陈洁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新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华兰珍、总工程师代春阳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子议案均逐项表决通过;

  2. 上述议案亦均为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且中小投资者统计已剔除董监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娜、杨怡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7证券简称:博迈科公告编号:2018-09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民主选举,一致决议:

  选举刘鸿雁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鸿雁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毕业。1999年至2008年历任英国Rig Serv石油技术服务公司钻机仪器仪表设备工程师、上海奥森油田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斯堪伯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安全分析师、北京益科路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8年至2012年历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方案经理、经营部副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经营部副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BOMESC USA LLC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727证券简称:博迈科编号:临2018-0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票数9票。会议由彭文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选举彭文成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彭文成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选举彭文革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彭文革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李树华、汪莉、曹洋,其中,李树华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侯浩杰、汪莉、彭文成,其中,侯浩杰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汪莉、李树华、彭文革,其中,汪莉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彭文成、吴章华、邱攀峰,其中,彭文成担任召集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聘任彭文成先生为总经理,彭文革先生、吴章华先生、邱攀峰先生、华兰珍女士为副总经理,王新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春阳先生为总工程师,谢红军先生为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聘任彭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彭莉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一: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彭文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北京大学EMBA。1987年至1993年就职于中海石油平台制造有限公司,曾任生产技术室副主任、项目经理;1993年至1996年任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6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3月至6月代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201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博迈科海洋工程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监事、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天津中交博迈科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 彭文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渤海石油技校采油仪表专业毕业。1989年至1991年任渤海石油采油公司采油操作工;1994年至1996年任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采办部副经理;1996年至2007年历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采办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至2011年任天津中交博迈科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任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

  3. 吴章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1982年至1985年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分析员兼政府协调代表;1985年至1997年历任ACT作业者集团采办专业代表、项目主管、采办经理;1997年至2003年任阿帕奇中国公司项目主管、采办经理;2003年至2006年任天时集团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今兼任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 邱攀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武汉纺织工业学校机织专业毕业。1993年至1995年任镇海棉纺厂技术员;1996年起任职于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工程部副经理、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兼任天津博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5. 华兰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深圳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毕业。1980年至1985年任地球物理勘探公司技术员;1987年至1992年任中海石油工程设计公司会计;1992年至1996年任海南南山开发技术公司财务经理;1999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至2018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2年至今兼任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6. 王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北京军地专修学院现代企业管理专业毕业。1994年至2000年任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采办主管;2000年至2007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采办经理;2007年至2011年任天津中交博迈科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2年至2017年7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5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7. 代春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石油大学储运专业毕业。1988年至2008年历任中国海洋石油工程设计公司工艺设计成员、专业负责人、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设计副经理、FPSO 建造副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年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8. 谢红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深圳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毕业。1983年至1985年就职于中海石油平台制造公司;1987年至1996年任渤海石油运输公司财务科会计;1997年至1999年任中海石油海上工程公司财务科科长;1999年至2007年历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8年至2010年任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至2017年6月任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附件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彭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东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任辽宁生物医学材料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现名为“辽宁垠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采购员;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采办部秘书、合同管理员;2012年12月至2013年10月任公司采办部合同管理员;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项目管理部预算员;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9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727证券简称:博迈科公告编号:临2018-09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票。会议由王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选举王永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王永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王永伟先生简历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王永伟先生简历:

  王永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学士。1990年至2000年任天津新港船厂电气工程师;2001年至2007年历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建造经理、项目经理、工程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2008年至2011年历任天津中交博迈科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海工部经理、造船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建造部经理;2012年至2014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建造部经理,2014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项目管理部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监事,兼任天津博发工程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18-09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办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为72,497,000.00美元(按交易时约定的交割汇率折合人民币为485,734,271.65元)。

  一、已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明细如下:

  ■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外汇衍生品年度计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其中外币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该额度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为满足生产经营出口业务之需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外汇衍生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主要业务来自国际市场,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比例较大,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的外币订单收款及外币资金得到保值。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且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而造成一定风险。

  3、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市场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为避免操作风险,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避免银行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大型商业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履约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已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

  综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为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的本金总额为72,497,000.00美元(按交易时约定的交割汇率折合人民币为485,734,271.65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外汇衍生品计划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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