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8-41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6名,实到6名,分别为孙国建、朱正洪、许琦、沈晓军、马丽英、廖述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及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拟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8-42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分别为周建荣、贡小莉、李忠国。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此次变更2018年审计机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 聘任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8-43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就该事项已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顺利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为公司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6 日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6081978608B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账;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湖北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证书》等证书。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提议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8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选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我们一致同意更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8-44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8日15:00至2019年1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3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东路7号。
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本地股东请于2019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19年1月8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五、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7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 真:0510-86408558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8”,投票简称为“四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