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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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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8-07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0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5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2.00 元。截至2010 年4 月16 日止,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75 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087,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3,412,700.00元。截止2010 年4 月1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度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2010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7,735,300.00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76,352,000.00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1,148,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3月2日经公司第一届三次董事会及2008年3月22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利尔)于2010年5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北京利尔于2013年7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及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9月,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03783877,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上级银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洛阳利尔中晶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中晶)同保荐人民生证券及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注销情况。洛阳利尔中晶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中晶)于2011年11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及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户已于2017年9月20日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户已于2017年9月26日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已于2017年9月29日注销)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利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新材料)于2012年1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股权转让已于2017年9月8日完成);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利尔)于2011年1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及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关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已于2013年7月26日注销);辽宁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利尔)于2011年4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已于2014年3月14日注销);北京利尔于2011年6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及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洛阳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已于2014年5月6日注销);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利尔)于2013年11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及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已于2015年10月23日注销)。洛阳利尔于2014年2月19日同保荐人民生证券及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洛阳古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已于2015年6月10日注销)。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注销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将上述专户节余资金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用后共计本息2830.38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民生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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