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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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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卢凤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公司独立董事苏中一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徐月霞女士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阮志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储一平先生、财务总监卢伟明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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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静、施学敬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