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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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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8-03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经营集团)致函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纺城、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轻纺城A股股份,拟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4.5元/股。所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3,000万元,且增持比例不高于轻纺城总股本的2%。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轻纺城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拟增持轻纺城股份的函》,开发经营集团计划增持轻纺城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开发经营集团持有公司524,450,7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7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资本市场的发展信心,以及对轻纺城公司资产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拟增持轻纺城股份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票的种类:轻纺城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和比例: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3,000万元,且增持比例不超过轻纺城总股本的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4.5元/股。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由公司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开发经营集团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已作出统筹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开发经营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开发经营集团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轻纺城全部股份。后期若进行减持,将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开发经营集团增持计划实施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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