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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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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8-054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共发出表决票9张,至本次董事会通讯表决截止期2018年11月28日,共收回表决票9张。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的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地方政府安排,拟将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8.43%股权转让给江西赣江新区鸿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拟转让的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8.43%的股权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改善企业资产结构,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本公司对其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10,000万元。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产委托销售结算协议的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推动合作建房,确定非独幢房的委托销售结算具体事宜,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中汇实业有限公司与杭州润智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产《委托销售结算协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2210027),各方约定的最终结算价格为10068元 m2,即公司拥有的6454平方米非独立幢房与杭州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结算总额为64,978,872元,杭州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12月 15日前支付上述全部代售房款。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闸弄口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政府规划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闸弄口街道办事处,就杭州艮山支三路23-1号底层房屋收购货币补偿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补偿款总额为11,000,088.08元。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杭州西湖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政府规划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西溪路562号土地房屋收购货币补偿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补偿款总额为156,390,938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8-055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7,641,050元,各方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

  近日,公司收到江西赣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江投资”)送达的函件,根据当地政府有关文件,拟将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持有的智慧海派8.43%股权转让给赣江投资全资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鸿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信投资”)。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对南昌工控上述拟转让给鸿信投资的智慧海派8.43%的股权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该事宜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人情况

  1.名称: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442923177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中段

  4.法定代表人:葛彬林

  5.注册资本: 77133.12万元

  6.成立日期: 2002-11-14

  7.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及咨询;技术转让(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人情况

  1.名称: 江西赣江新区鸿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200MA361H9318

  3.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399号406室

  4.法定代表人:何珊

  5.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 2017年06月12日

  7.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

  上述两个公司均为国有独资公司。

  三、控股子公司智慧海派基本情况

  1.名称: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6309214429K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临空经济区黄堂东街688号

  4.法定代表人:邹永杭

  5.注册资本:19764.105万元

  6.成立日期:2014-07-01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手机、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和数码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电子和数码产品、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工艺礼品;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服务:建筑设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承接:安防工程、弱电工程;租赁: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四、股权转让定价依据

  2015年2月,南昌工控对智慧海派以货币形式单项增资,增资价款25,000万元,占增资后智慧海派股权的10%(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对智慧海派增资后,其股权比例变更为8.43%)。本次南昌工控拟将持有的智慧海派8.43%股权全部转让给鸿信投资,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按以下原则确定:2015年增资价款加上利息(按同期央行存款利率,自出资到位起计算)。

  五、放弃优先认购权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为地方政府投资平台之间的转让行为,有利于智慧海派获得更多注册地地方政府的支持,本次转让不会影响公司对智慧海派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在智慧海派中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8.43%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对智慧海派的控制权和投票权,不会影响公司在智慧海派中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8-056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沈阳新星进行增资10,000万元,增资后沈阳新星注册资本调整为19,6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响应国家东北振兴重大战略,推动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星)去杠杆减负债,改善企业资产结构,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本公司拟以债转股方式对沈阳新星进行增资10,000万元。

  本次增资行为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值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皇姑区阳山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张士成

  注册资本:9,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0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17日

  营业范围:汽车改装,机械电子设备、加油机及自动加油计量设备、制冷设备、家用电器、航空航天配套产品、汽车零部件、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及技术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服务;自有房产、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新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以军为主、以军用技术拓展民用领域、技术特征明显和装备制造能力较强的航天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沈阳新星主要产品包括航天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包括导弹舱段、壳体、空气舵、精密转台等,以及其他民用产品,包括核电水处理设备、改装车加工制造、加油机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沈阳新星的资产总额为31026.38万元,负债总额为32613.59万元,净资产为-1587.21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5122.46万元,净利润为141.4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瑞华审字[2018]01540252号)

  截止2018年9月30日,沈阳新星的资产总额为38922.77万元,负债总额为40376.69万元,净资产为-1453.92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377.91万元,净利润为133.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目前,沈阳新星对公司的负债金额为人民币13565万元,公司将以上述债权中的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债权转为对沈阳新星的出资。

  三、增资方案

  公司将以债转股方式对沈阳新星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0,000万元,沈阳新星的注册资本由9,600万元增加至19,600万元,本次增资后沈阳新星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沈阳新星积极推进市场开拓和能力建设,目前已初见成效,但发展的基础还比较薄弱,通过本次增资,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企业去杠杆,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同时缓解资金压力,减轻财务负担,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有利于沈阳新星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收益水平。

  五、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可能面临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将加强对沈阳新星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8-057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合作建房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2013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为充分利用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中汇棉纺织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航天中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中汇”)原址部分土地,拟引进专业合作者合作建房(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临2013-041号《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为临2013-042号《关于合作建房的公告》,和于2013年12月31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临2013-053《关于合作建房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4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合作建房的议案》,决定尽快启动该地块的建设工作。在尊重历史、诚实信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公司与合作方对前期的生效法律文件进行了梳理,对有关合作建房细节进行进一步的规范,继续推进合作建房事项(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4年12月6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临2014-054号《关于继续推进合作建房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司、航天中汇与杭州润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智投资”)、杭州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房产”)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合作方为本公司建设一幢独幢大楼及部分非独幢房,独幢大楼面积约28000平方米、非独幢房约6454平方米。其中非独幢房届时本公司将委托天泽房产按市场价销售,由合作方按销售市场均价扣除该均价对应的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及该部分应摊的销售费用等)与公司结算。

  截止目前,合作建房顺利推进。其中:项目一号楼为公司要求的独幢大楼房源,总建筑面积28034.92㎡,地上22层,地下室2层。2018年5月7日整体项目通过五方验收;2018年7月25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2018年11月10日完成交付备案证书;目前正在办理国有土地证复合验收,预计2019年进入整体装修。

  公司本次合作建房获得的非独幢房,总建筑面积6454平方米,公司已委托合作方代为销售,目前已全部销售完毕,预计2018年12月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为确定非独幢房的委托销售结算具体事宜,经2018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合作方签署房产《委托销售结算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1.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中汇(以下简称甲方);

  2.杭州润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563011520G;住所为: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40号心意广场3幢1702室;法定代表人:陈国良;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3. 杭州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0821247517;住所为: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40号心意广场3幢1701室;法定代表人:马卫东;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拟与合作方签署《委托销售结算协议》

  《委托销售结算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结算价格以中介机构审计认定的财务数据作为双方结算价格的结算依据。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2210027),丙方2016年5月21日至2017年5月20日已售房源单位面积销售价格为12337.74元/m2,已售房源单位面积分摊销售费用882.73元/m2,单位面积分摊税金1556.07元/元/m2(其中增值税及附加658.01元/m2,印花税5.88元/m2,土地增值税396.82元/m2,所得税495.36元/m2),单位面积销售价格对应的相关税费合计2438.80元/m2。

  考虑丙方代售房款为分期支付,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等因素,各方约定最终结算各项税费合计2270元/ m2。根据上述,各方约定的最终结算价格为10068元/ m2,即甲方拥有的6454平方米非独立幢房与丙方最终结算总额为64,978,872元,丙方在 2018 年 12月 15日前支付上述全部代售房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合作建房时间较长,上述委托销售结算协议的确定能尽快推进合作建房的进程。如上述非独幢房能在本年度办理完成房屋交付手续,将会增加公司收益约为4900万元(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有关合作建房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8-058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与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闸弄口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闸弄口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闸弄口街道”)受杭州运河(江干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指挥部办公室委托,与公司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闸弄口街道以现金方式对公司位于杭州市艮山支三路23-1号底层房屋进行收购补偿,补偿款总额为11,000,088.08元;

  ● 本次收购补偿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概述

  根据杭州市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的有关规划,杭州运河(江干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指挥部办公室拟实施江干区闸弄口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受其委托,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闸弄口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闸弄口街道”)对公司坐落于艮山支三路23-1号底层房屋进行收购,公司与闸弄口街道签署收购货币补偿协议。

  艮山支三路23-1号底层房屋产权证号为杭房权证江更字第0001242号, 建筑面积 212.53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住宅。

  公司与上述协议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法规和政策,拟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补偿费用和金额

  闸弄口街道补偿公司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房屋补偿金额8,943,262元;装修补偿金额248,660元;室外附属物64,400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536,595.72元;搬迁费17,002.4元;临时安置费29,5841.76元;奖励费89,4326.20元 。上述各项金额合计11,000,088.08元。

  2.补偿金额支付

  在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闸弄口街道将本协议书规定的补偿补助总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公司。

  3.房屋搬迁

  公司在11月20日前将房屋搬迁腾空交给闸弄口街道,并经闸弄口街道验收确认。公司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违者照价在补偿金额中扣赔。

  4.违约责任

  闸弄口街道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房屋征收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公司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艮山支三路23-1号底层房屋对外租赁,公司目前已与租赁方终止租赁,由此产生的对租赁方装修补偿、搬迁费等约26万元已列入此次补偿金额,公司不会由此产生损失。本次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事项完成后,所获损益为补偿总额扣除该部分房地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费用,预计将产生收益1000万元左右(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综上所述,本次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且有利于加快公司处置存量资产的工作进程。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8-059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与杭州西湖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城投”)受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委托,与公司签署《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西湖城投以现金方式对公司位于杭州市西溪路562号的房屋进行收购补偿,补偿款总额为156,390,938元;

  ● 本次收购补偿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收购补偿事项属于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受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委托,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推进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谷建设需要,对西溪路沿线进行统一规划、成片改造,公司位于西溪路562号的房屋属征地拆迁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概述

  根据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谷建设的有关规划,公司拟与西湖城投就西溪路562号土地房屋收购货币补偿签署协议。

  公司西溪路562号地块占地面积10265平方米,地号:06-007-006-00043;地上房屋面积7372.07平方米,其他类建筑面积636.16平方米。

  公司与上述协议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土地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署土地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法规和政策,拟签订协议如下:

  (一)签约各方

  甲方: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房屋土地收购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地产及装修、附属物等补偿金额:人民币118,681,701元(含租赁户补偿6,390,041元)。

  2.器械设备搬迁及报废补偿金额:人民币4,444,461元

  3.房屋部分费用及奖励:

  (1)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计人民币10,578,576元。

  (2)搬迁费:计人民币640,658元。

  (3)临时安置费:计人民币1,581,769元。

  (4)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计人民币1,581,769元。

  (5)签约奖励费:按合法房地产补偿总额的5%,计人民币5,289,288元。

  (6)搬迁腾房奖励费:2018年12月31日前搬迁腾空,给予合法补偿价值的10%计人民币13,592,716元奖励金额奖励。

  4.综上第1条至第3条合计补偿金额为156,390,938元

  (三)房屋收购

  乙方应在2019年2月28日前,将坐落在西溪路562号的被收购土地交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不得自行拆除、损坏,违者照价在补偿金额中扣赔。

  (四)补偿金额支付

  甲方按分期方式支付乙方房屋收购补偿款。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本协议确定的补偿金额分两次支付给乙方。其中:第一次与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协议总价的50%向乙方支付补偿款人民币78,195,469元。第二次于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交付土地房屋,经甲方验收确认接收及水电及土地房屋等权证注销、产权清晰后于2019年2月28日前,甲方将协议总价的余额人民币78,195,469元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房屋收购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并将坐落在西溪路562号的被收购土地交给甲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已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乙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权证,并办理交房、交地手续,配合甲方向房管、土管部门办理产权注销或自行变更手续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已付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西溪路562号地块对外租赁,公司目前已与租赁方终止租赁,由此产生的对租赁方补偿6,390,041元已列入房地产及装修、附属物等补偿金额,公司不会由此产生损失。本次签署土地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签署土地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事项完成后,所获损益为补偿总额扣除该部分房地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费用,预计将产生收益1.3亿元左右(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综上所述,本次签署土地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且有利于加快公司处置存量资产的工作进程。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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