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21日,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396 号)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认真分析原因,现就关注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1、你公司对廊坊智通的投资比例,该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数据摘要及对你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参股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25.62%,未取得廊坊智通控股权。
(2)近三年财务数据如下: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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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我公司财务状况影响如下:
我公司于2015年3月参股该公司,2015至2017年度连续三年确认投资收益分别为321.56万元,287.24万元,-99.77万元;我公司2015至2017年度连续三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883.6万元,1,291.05万元,1,449.57万元,由此可以看出,廊坊智通近三年经营业绩对我公司财务状况影响不大。
2、你公司认为廊坊智通符合科创板挂牌条件的依据,是否存在信息不准确及误导投资者的情况,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4条和第2.5条的规定。
答复:公司参股的廊坊智通公司是一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其公司定位符合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要求,但目前科创板具体方案与细则尚未出台,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缺乏一定严谨性。今后公司会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大信息披露审核力度,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3、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有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及减持计划内容。
答复:未来六个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4、廊坊智通挂牌相关事项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答复:经审慎核实,公司参股的廊坊智通公司,虽属于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但目前科创板具体方案与细则尚未出台,相关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今后公司会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