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8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11月21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主要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但不排除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或上述多种用途组合的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额度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40元/股)的范围内,若回购金额为2亿元,回购价格为40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433,324,863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5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22日—2019年1月5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2:00和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泉路333号。

  联系人:范一沁彭冬克

  联系电话:0794-8264398

  联系传真:0794-8237323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