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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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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的通知,中鼎集团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中鼎E1”,债券代码:117116)将于2018年11月27日进入换股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7日,中鼎集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中鼎E1”,债券代码:117116),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9.22亿元。

  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8中鼎E1”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9.22亿元,存续期限为3年,换股价格因本公司派送现金股利调整为人民币20.94元/股;本次可交换债券将于2018年11月27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中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6.6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进入换股期后,中鼎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实际是否会发生换股以及因换股导致的实际持股数量减少的具体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鼎集团因其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换股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减少的情况,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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