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8-061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 10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保证董事充分表述意见的前提下,经表决,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的7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详见临2018-06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坏账核销的议案,赞成的7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详见临2018-064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赞成的7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赞成的7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详见临2018-065号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8-062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0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姚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认真审议、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的3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赊销及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8-063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为公司聘任的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聘期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鉴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所属团队从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报酬为9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8-064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0日,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坏账核销的议案。
一、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西车辆”)对河南省商丘商电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电铝业”)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060,000元,该款项系2007年销售铁路车辆业务形成,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期间晋西车辆分别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仲裁申请和强制执行申请书,均未收回货款。后商电铝业因资不抵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于2015年5月12日宣告破产。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进一步审慎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及《公司赊销及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相关会计制度,对此应收账款进行坏账核销。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及重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赊销及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坏账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赊销及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8-065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7日9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5号晋西宾馆贵宾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7日
至2018年1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已于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江阳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兵工物资华北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持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填好的《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法人股东还须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异地股东或不能到现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 登记地点: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5号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30027
(四) 联系人:邓晓英 綦继
联系电话:0351-6628286
传真:0351-6628286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晋西车轴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