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田泽训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田泽训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降至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8年11月20日,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泽训及其一致行动人林仙琴、陈娟娟、潘加波、黄秀玉、黄丽爱、陈海涛、田汉镇、周俊驹、田少武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1月19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42,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486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8,753,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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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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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系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不适用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8,753,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