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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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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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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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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数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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