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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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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8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16,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1,904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辉先生计划在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6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张辉就其于2015年4月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钰祥受让的37.5万股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华体科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5、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辉先生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辉先生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汪小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16,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1,904股;李大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16,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1,904股。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汪小宇先生、李大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在此期间,汪小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10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减持总金额为2,694,550.32元;李大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减持总金额为501,908.2元。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汪小宇先生、李大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减持人承诺要求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稳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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