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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3日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2日-1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15:00-11月13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11月6日,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
4、其他有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五粮液怡心园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3、《关于免去余铭书监事职务的议案》;
4、《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1日、2018年10月13日、2018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上述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提示
《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审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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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可以是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可以是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委托他人出席者,代理人需持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可以是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可以是复印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9:0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见附件(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现场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会议地点:五粮液办公大楼区域怡心园会议厅。
(三)联系电话:(0831)3567988、3566938、3567000
传 真:(0831)3555958
邮政编码:644007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58。
2、投票简称:五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15:00-11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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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