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定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7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10月16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2018年10月16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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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11月5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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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