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59号《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9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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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1月5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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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