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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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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3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其中公司股东杜永春、陈光廷、黄燕玲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11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8年11月2日,本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公司收到杜永春先生、陈光廷先生以及黄燕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告知函》,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11月2日期间,均未实施公司股份减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

  2、公司对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期间内已经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3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4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特一转债”)354万张。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许丹青先生配售“特一转债”1,099,170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1.05%。2018年10月23日,许丹青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特一转债”354,000张,减持后,许丹青先生持有“特一转债”745,17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1.05%。

  近日,公司接到许丹青先生的通知,其于2018年11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特一转债”354,000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00%。本次减持后,许丹青先生持有“特一转债”391,17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1.05%。

  许丹青先生所持有的可转债本次变动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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