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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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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18-094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莱文化”)所持有的公司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1月1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轮候冻结情况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02执735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诉耀莱文化一案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耀莱文化持有的公司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02执736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2执736号一案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耀莱文化持有的公司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02执737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2执737号一案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耀莱文化持有的公司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截至本公告日,耀莱文化持有公司股份303,29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5%,其中303,298,800股已进行质押。耀莱文化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耀莱文化正与原告方积极联系协商,争取早日通过和解方式解决案件争议。

  上述股份轮候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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