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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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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志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导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期增减比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期增减比略有不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及应收帐款较期初增长148.08%,主要系期末应收销售往来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58.80%,主要系本期应收往来款及利息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60.41%,主要系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变化;

  4、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36.12%,主要系本期相关项目完工结转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长71.00%,主要系本期坏帐准备变化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118.91%,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0.91%,主要系本期支付相关往来款;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3.35%,主要系本期发放职工薪酬;

  9、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1452.81%,主要系期末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

  10、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46.76%,主要系公司养老、医疗等业务拓展有关的费用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339.51%,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2、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1179.50%,主要系养老业务收到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变化;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425.6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及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3.48%,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费用及往来款减少所致;

  15、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287.50%,主要系收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变化;

  1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37.24%,主要系本期收到联营企业的分红款;

  1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65.34%,主要系赎回的保本型银行理财变化;

  18、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去年同期减少63.00%,主要系赎回的保本型银行理财变化;

  1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6.32%,主要系下属医院装修支出变化;

  2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60.04%,主要系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变化;

  2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去年同期减少60.35%,主要系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变化;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167.36%,主要系投资活动综合影响所致;

  2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去年同期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入注册资本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谭建华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8-029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32)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8-030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8-031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公司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该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原“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 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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