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俞学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海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覃光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应收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客户使用票据结算,期末尚未到期所致;
2、预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产销规模扩大,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埃及抽提物及赤峰搬迁扩建等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付工程项目款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增长,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应付企业所得税余额增加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长期借款在一年内到期,由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 本期利息资本化减少及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增加所致;
2、利息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快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存量,导致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3、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新疆农垦现代糖业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按新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6、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资产处置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民币兑埃镑、兑卢布升值,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收到的税收返还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退税款减少所致;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长期借款比重,减少短期偿债频次所致;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6、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汇率波动导致外币货币性项目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期末现金余额增加较多所致。
3.1.4 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遇到的问题:
1、报告期内,安琪伊犁受当地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等影响产量下降,加上安琪赤峰三季度处于搬迁改造期,导致公司本期成本上升幅度较大。
2、受燃料价格上涨及营销费用上升影响,公司运输费用、广告宣传费用上涨,导致公司本期销售费用上升幅度较大。
3、公司本部以往年度所得税亏损弥补因素消除,导致公司本期所得税上升幅度较大。
解决方案:
1、公司将不断加强生产运营的精益管理,持续降低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指标,减少环保因素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 安琪赤峰10月份已完成搬迁改造,新生产线已正常生产。
3、公司四季度将严控三项费用,提高高毛利产品的销售力度,力争全年保持销售收入较快增长,努力提升毛利与净利水平。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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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8-038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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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告知了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俞学锋主持。本次董事会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记名发言和投票表决。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与内蒙古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合作及同意其增资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内蒙古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合作及同意其增资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18-040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18-041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42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8-039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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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告知了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李林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与内蒙古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合作及同意其增资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内蒙古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合作及同意其增资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18-040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18-041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本报告作出前,本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8-040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内蒙古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合作及同意其增资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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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事项:公司同内蒙古财颐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合作,并同意其对安琪赤峰增资事宜。
●投资金额:10亿元
●风险提示:本次合作及增资事宜等相关合作内容仅为合作各方的意向性内容,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合作相关的协议和合同。
一、基本概述
(一)根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赤峰)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同内蒙古财颐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颐基金)合作,并同意其对安琪赤峰增资事宜。
(二)本次合作及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合作及增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四)本次合作及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1、内蒙古财颐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财颐基金成立于2017年4月7日,营业执照号码91150105MA0N8EBP4X,委派代表闫頔,是由财盈咨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盈咨华)联合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发起设立的内蒙古养老服务政府产业基金之一。财盈咨华为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财信集团是内蒙古养老服务产业基金财政出资代表与托管人。
截止2018年9月30日,财颐基金资产总额 206,877,386.69 元,负债总额5,882,191.78 元,流动负债总额5,882,191.78元,净资产200,995,194.91 元,资产负债率2.93%,净利润1,123,130.8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财盈咨华于2015年7月16日在上海成立,由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咨华盖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咨华盖)和财信集团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资管)共同投资组建,负责管理内蒙古30亿元人民币规模的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其中:中咨华盖持股51%,财信资管持股49%。
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盈咨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资产总额 12,126,775.16 元,负债总额7,577,209.36元,流动负债总额7,577,209.36元,净资产4,549,565.80元,资产负债率62.48%,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957,713.94 元,净利润1,437,102.84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31,813.98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财信集团是由自治区财政厅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负责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14年6月正式注册成立,主要开展投资与资产管理等业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产业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信集团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作为内蒙古养老服务产业政府引导基金托管机构,履行政府引导资金出资人义务。
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信集团注册资本为50亿元,资产总额87,556,510,243.43元,负债总额75,702,812,635.29元,流动负债总额841,264,103.47元,净资产11,853,697,608.14元,资产负债率86.46%,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081,146.28元,净利润42,890,150.36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6,795,521.2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安琪赤峰
安琪赤峰位于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其前身为赤峰国光酵母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12月。2003年7月,公司并购控股了赤峰国光酵母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2013年10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其他投资者的所持安琪赤峰的股份,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安琪赤峰100%的股权。随着不断发展,安琪赤峰酵母产能从最初2000吨/年逐步扩建,截止目前,拥有年产9000吨干酵母的能力。2012年4月,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赤峰蓝天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糖业),并选址翁牛特旗玉龙工业园区,建设了日榨3000吨的甜菜制糖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2014年10月,为促进酵母和制糖两个业务的资源整合,减少关联交易,发挥协同效应,安琪赤峰在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了蓝天糖业,由此丰富和完善了安琪酵母甜菜-糖业-酵母-酵母抽提物-营养健康产品-动植物营养的循环经济产业链。2016年10月,安琪赤峰规划新建年产16000吨酵母,搬迁原有9000吨酵母产能,2018年10月搬迁扩建后酵母产能扩大到25000吨。
截至2018年9月30日,安琪赤峰注册资本133,000,000.00元,资产总额949,180,328.74元,负债总额657,086,589.86元,流动负债总额489,043,535.75元,净资产292,093,738.88元,资产负债率69.23%,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40,098,413.23元,净利润18,622,233.13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5,329,422.5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作方案的基本情况
1、财颐基金总规模人民币100,120万元。其中财信集团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财盈咨华出资人民币120万元,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80,000万元。
2、财颐基金采取股权投资+股东借款形式对安琪赤峰投资人民币10亿元,其中对安琪赤峰增资4亿元,对安琪赤峰借款6亿元。投资完成后安琪赤峰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862亿元,完成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安琪赤峰71.43%的股份;财颐基金持有安琪赤峰28.57%的股份。
安琪赤峰本次增资前后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如下表:
■
本次投资项目用于安琪赤峰搬迁扩建年产2.5万吨酵母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等。
3、本公司自愿放弃安琪赤峰股权的优先增资权,同意财颐基金增资。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财颐基金采取股权投资+股东借款形式对安琪赤峰投资人民币10亿元,其中增资4亿元,借款6亿元。
2、投资期限:财颐基金对安琪赤峰的投资期限为自首笔投资款缴付完成日之日起五年。期满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两年。
3、投后管理:财颐基金不向安琪赤峰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安琪赤峰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4、投资回收:安琪赤峰自首笔投资款缴付完成之日起满60月之日一次性减资4亿元回购财颐基金所持股份,安琪赤峰根据借款进度按约定归还财颐基金6亿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本公司对安琪赤峰按期回购及支付财颐基金所持股权中财信集团出资款2亿元及其收益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5、基金退伙:财颐基金收回安琪赤峰的全部投资后解散清算。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负债结构、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资金成本。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合作及增资事宜等相关合作内容仅为合作各方的意向性内容,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合作相关的协议和合同。
2、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合作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4、本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选认购权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8-041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的被担保人名称: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调整的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调整前额度为2亿元,拟增加额度50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2.5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调整担保预计额度情况概述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预计2018年度为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安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2018年10月25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内蒙古养老产业基金合作并同意其增资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赤峰)的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同内蒙古财颐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合作(简称:财颐基金)并同意其增资安琪赤峰。财颐基金总规模人民币100,120万元,其中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财盈咨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盈咨华)出资人民币120万元,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80,000万元。本次合作将采取股权投资+股东借款形式对安琪赤峰投资人民币10亿元,其中增资4亿元,借款6亿元。相关资金可用于安琪赤峰搬迁扩建年产2.5万吨酵母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等。本公司对安琪赤峰股权回购中财信集团出资款的2亿元及其收益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约为不超过2.5亿元。公司需要对此前的担保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上述拟发生的担保额度需求对此前审议的2018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做出调整,调整对安琪赤峰的担保额度,其余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变。调整前安琪赤峰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本次拟增加5000万额度,调整后安琪赤峰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本次调整后公司2018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
本次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尚需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1、法人代表:王先清
2、注册资本:133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玉龙工业园南区
4、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的生产与销售;肥料的生产与销售;生物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糖(白砂糖、绵白糖)的生产与销售;预包装农作物种子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农业开发(专项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的担保预计额度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融资需求,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其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事项,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2018年10月25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7200万美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5.34%。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18-042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3日
至2018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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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6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
(二)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五)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43003;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联系人:周帮俊 高路
(七) 联系电话:0717-6369865
传 真:0717-6369865
六、 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