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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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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83                                             公司简称:建研院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小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2018年进行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以及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增加了公司的股本金额,为了增加可比性,对本期及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按公司三季度末的股份数进行了重新计算列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8-06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8-068  关于公司收购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吴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8-069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吴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 10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183证券简称:建研院公告编号:2018-067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8-068关于公司收购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8-068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收购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65%的股权,转让价格3,90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支付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检测业务的综合竞争能力,扩大公司的区位优势。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庞家明、王红、陆忠明等14人持有的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检测”)65%的股份,转让价格为3,900万人民币。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太仓检测65%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象为庞家明、王红、陆忠明等14位自然人,相关情况如下:

  1、庞家明,身份证号:3201061968********,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王红,身份证号:3205221958********,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陆忠明,身份证号:4301031963********,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邹永清,身份证号:3201061976********,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冯卫平,身份证号:3205221977********,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沈建芳,身份证号:3205221968********,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张建清,身份证号:3205221959********,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陆丽英,身份证号:3205221969********,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9、李彬,身份证号:3204041979********,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阮晓嵘,身份证号:3205221979********,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陶雁飞,身份证号:3205221980********,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2、李彩亚,身份证号:3205221962********,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3、陈玲,身份证号:3205221962********,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4、刘建平,身份证号:3205221964********,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太仓检测65%的股份。太仓检测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太仓市城厢镇朝阳东路9号

  成立日期:2004年6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庞家明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构件、制品的质量检测,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建筑工程安全性鉴定,桩基及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市政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塔式超重机的安全性检测、工程测量及房产测绘(均凭资质经营)

  太仓检测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转让方:庞家明、王红、陆忠明等14人

  受让方: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2、本次转让前后太仓检测的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转让前太仓检测股权结构:

  ■

  本次转让后太仓检测股权结构:

  ■

  3、转让价格

  根据审计和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审计和价值评估,双方协商确定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价格为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转让股份的价格为6,000×65%=3,900 万元。

  4、转让价款的支付

  第一期: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完成且满足相关条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计1,365万元;

  第二期:双方交割完成且转让方履行纳税业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计975万元;

  第三期: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计1,560万元。

  因转让价款按照约定应予调整的,上述分期付款过程中,对应付金额相应调整。

  5、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

  1)业绩承诺

  转让完成后在太仓检测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原股东(主要包括庞家明、陆忠明、邹永清,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承诺太仓检测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75万元、660万元与760万元。

  上述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利润补偿

  业绩承诺方分别和相互连带地承诺:在业绩承诺期间,若目标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指标,其将于承诺期内的每年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下述顺序履行利润补偿义务:

  ① 同比例下浮全部业绩承诺方的当年度个人工资性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即:当年度其实得工资性报酬总额=(当年度原可得工资性报酬总额)×(当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当年度业绩承诺指标)。

  ② 如果上述工资性报酬下浮总额低于业绩差额(业绩差额=(当年度业绩承诺指标 - 当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65%)的,则不足部分,业绩承诺方应从其当年度应得分配利润(如有)中做等额扣减。

  ③ 如按照上述两种方式,业绩差额仍然不能全部补偿的,则剩余的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利润补偿款支付给甲方。

  各年度净利润完成额以本年度1-12月实际完成的累计净利润作为考核依据,即上一年度的净利润不能结转作为下一年度的净利润完成核定依据。

  6、转让后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后,太仓检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太仓检测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由新的股东会、董事会确定。其中,双方约定太仓检测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委派。

  五、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的转让价款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资金来源主要是以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是公司从既定战略布局出发,深耕本地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区域内的综合竞争能力。本次收购后,有利于双方充分整合优势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影响力、扩大公司在地区内的业务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有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

  七、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后,可能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化,业务整合不达预期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8-06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吴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资事项系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吴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检测”)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金额为:向吴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为适应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吴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检测”)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对吴江检测增资1,000万元,增资后吴江检测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万元,仍由公司全资控股。

  2、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吴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4670942315

  2、住所:吴江经济开发区江兴路塘东弄21号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黄春生

  5、注册资本: 5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9日

  7、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检验;基桩工程检测;工程测量;房产测量;地籍测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本次增资后,建筑防水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万元,仍由公司全资控制。

  三、本此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其综合竞争能力,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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