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洁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2018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其中公司2018年度为泰达洁净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22)。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洁净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本次担保后为泰达洁净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泰达洁净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4年3月4日
3. 注册地点: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4. 法定代表人:邢克琪
5. 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保暖材料、空气液体过滤材料、非织造布、洁净材料、空气洁净设备制造;液体洁净设备、非医用口罩生产、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熔喷技术咨询;厨房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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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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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2018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洁净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洁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泰达洁净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三)担保金额:1,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五)担保期限:期限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8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公司2018年3月15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诉讼涉及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