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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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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倪张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建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海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18-056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18-057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18-058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务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现行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资产负债表中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资产”、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负债”;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6、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8、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9、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10、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变更日期

  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中的规定执行相关部分。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务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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