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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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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8—030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期投资者关注问题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武汉控股”)关注到部分投资者对公司与武汉市财政局之间应收账款有关情况的问询,公司现就该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于2012年4月与武汉市水务局签订了《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由排水公司提供城市污水处理公共服务,经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环保局进行核定后,由武汉市财政局支付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99元/立方米。由于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规模逐年增加,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款周期较以前年度有所延长,截至2018年半年度,公司累计应收武汉市财政局污水处理服务费为21.03亿元,按账龄列示如下:

  ■

  因该应收账款应收主体为武汉市财政局,信用等级较高,公司认为该款项目前没有较大的减值风险,故按5%对该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但由于该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受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状况、结算流程等多方面影响,若未来该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进一步延长,可能会造成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有所降低,银行借款及相应的财务费用有所增加,对公司营业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为解决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款问题,公司一直积极与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财政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就该事项进行沟通协商。近期,武汉市政府已召集各相关部门就污水处理服务费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力争在2018年年内提出污水处理服务费问题的解决方案。

  公司将继续就该事项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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