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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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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合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红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类项目变动说明

  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43.16%,主要是本期募投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33.89%,主要是本期投标保证金和备用金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43.62%,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4、长期应收款比期初增长560.53%,主要是本期有付息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转入所致。

  5、在建工程比期初增长89.15%,主要是本期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299.09%,主要是本期募投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比期初增长42.43%,主要是本期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比期初增长135.99%,主要是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及流转税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减少51.27%,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归还往来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1、2018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0.72%,主要是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迟,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增幅减缓,导致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增幅减缓。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394.81%,主要是本期短期借款增加对应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利息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61.43%,主要是本期短期借款增加对应利息增加所致。

  4、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74.62%,主要是上期收到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221.08%,主要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92.45%,主要是本期取得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4.95%,主要是上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8、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5,821.19%,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0.08%,主要是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主动调整了部分优质客户的信用期,部分长期合作客户收款期延长,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57.57%,主要是上期收回往来款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66.07%,主要是本期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长100.00%,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增加所致。

  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85.86%,主要是本期取得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增加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321.51%,主要是本期募投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70.75%,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38.99%,主要是本期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44.29%,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55.80%,主要是本期实施利润分配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4月11日,公司与蒙古国新亚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蒙古扎布汗省台勒门100MW燃煤电厂项目的合同协议》,蒙古国新亚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蒙古扎布汗省的台勒门牧场开发、建设、拥有和运营一座包括2台50兆瓦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0兆瓦的燃煤电厂,公司承担该项目EPC工程总包,受国际宏观环境影响,该项目建设有所推迟,公司已与蒙古国新亚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项目多次磋商,项目前期的勘测设计及主要设备的厂家确定与技术交底等工作正在进行,信用担保、EPC工程总包等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8年3月6日,公司与北京冉森汇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并购基金合作框架协议》。拟参与冉森汇智作为管理人的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利用并购基金作为公司产业整合的主体,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以壮大公司的实力。并购基金规模拟定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购基金将依据“大电气”的发展战略,主要以新能源(包括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锂电池、充电桩等)、工业机器人、智能电力装备、智能信息化装备等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寻找合适的并购项目进行投资。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并购基金管理团队正依据公司“大电气”战略积极进行并购标的的筛选、洽谈、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并购事项的进展,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8-068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8年10月12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合岭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出具了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森源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8-069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所有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将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8 年10月12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电子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3日13: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人数 3 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瑜霞女士;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森源电气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8-070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时间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 年10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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