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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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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迟家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玉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正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公司长期致力于惯性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已形成信息感知、移动通信和智能控制三大业务板块,产品广泛用于军民两个市场。随着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基于惯性技术的无人平台已成行业关注焦点。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不超过 6 亿元的资金,用于全地形无人车系列产品的研制和产业化,以实现公司在智能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参加陆军“跨越险阻2018”陆上无人系统挑战赛中获得F2组比赛第一名, 这为公司进入无人车领域提供了良好机会,更加坚定了公司向无人智能领域发展的决心。通过全地形无人车项目的建设,公司定位导航、信息感知、数据通信、运动控制等业务将形成互补,带动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公司管理层通过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正在对非公开发行方案严谨认真地修改调整,以确保方案的效益显著和可行性高。

  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

  基于对星网宇达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和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额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增持计划期间,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内有关人员不得对公司股票进行交易。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不超过 6 亿元的资金,用于全地形无人车系列产品的研制和产业化。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受定期报告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影响,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尚未完成公司股份的增持。目前,公司正在制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处于内幕信息敏感期,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暂时无法进行增持。

  截至本报告日,迟家升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5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6%;李国盛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2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8%;二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4%。在内部信息敏感期过后,迟家升和李国升先生将会继续推进增持计划。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10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情况概述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通知》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企业在2018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未能及时采用《通知》中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进行列报的,至少应在2018年9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采用。

  3、变更后采取的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情况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变更财务报表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10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玉双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玉双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职务,并将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刘玉双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玉双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刘玉双女士在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刘玉双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努力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刘玉双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总经理徐烨烽先生的推荐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萍女士为公司新任财务总监(简历后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吴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刘玉双女士辞职后,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暂由公司董事长迟家升先生代行,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

  电话:010-87838888

  传真:010-87838700

  电子邮箱:cjs@starneto.com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吴萍女士简历

  吴萍女士,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北京印染厂技术科副科长,北京京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京华普超市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京方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北京华腾八里庄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吴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10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正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变更财务报表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公告》详见2018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2018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公司董事、总经理徐烨烽先生的推荐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吴萍女士为新任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2018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10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尚修磊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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