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剑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子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晏百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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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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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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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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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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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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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南丰工业园 A 区地块建设需要,公司位于南丰配套园 A 区的 18 号地块、42 号地块被纳入拆迁征收范围,经双方协商,公司与江溪街道征收安置科(一科),就 A 区 18 号地块、42 号签订《江溪街道南丰工业园 A4 地块国土非住宅征收费用结算协议书及增补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公司预计获得相关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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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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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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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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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9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9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9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壮大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现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系公司在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上,结合公司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对内部组织以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优化,有利于公司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进一步提高组织运营效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95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3:00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9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96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壮大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现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系公司在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上,结合公司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对内部组织以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优化,有利于公司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进一步提高组织运营效率。
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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