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龙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青龙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青龙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物等措施应对。
2、此次补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制股东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关于进行补充股票质押的相关资料,青龙控股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分别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1)、青龙控股本次补充质押是对2018年1月22日青龙控股与南京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关于2018年1月22日青龙控股与南京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2)、陈家兴先生本次补充质押是对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5日陈家兴先生与长江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关于2017年11月陈家兴先生与长江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日,青龙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1,300,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8%。本次补充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8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98%;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9,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64%。
青龙控股本次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98%),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2)、截至本公告日,陈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3,77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本次补充质押股份数为7,474,705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1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3%;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3,774,705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8%。
陈家兴先生本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474,705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3%),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3、青龙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青龙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青龙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物等措施应对。
此次补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