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国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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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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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74.65%,主要系本年支付货款、对外投资款、2017年度年终奖和税金;
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58.12%,主要系期初应收票据本年背书转让;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61.30%,主要系本年确认收入54,432.11万元,应收账款随之增加,并且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国企、政府事业单位,收款主要集中在年底,故应收账款较期初有所增加;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582.99%,主要系设备预付款增加;
存货较期初增加43.52%,主要系本年大项目周期较长,存货相应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75.27%,主要系到期理财产品的赎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250.82%,主要系本年增加对外投资2132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39.12%,主要系本年无新增长期待摊费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54.73%,主要系本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4.21%,主要系为研发项目购置的设备入库;
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444.67%,主要系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降低98.29%,主要系2017年12月底计提2017年度年终奖,该部分年终奖于2018年发放;
应交税费较期初降低95.76%,主要系本年缴纳2017年12月增值税2361.74万元,缴纳2017年度城建税和附加税283.51万元;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降低47.34%,主要系本年支付员工限制性股票到期解禁款项;
库存股较期初降低50.37%,主要系库存股本年到期解禁;
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5.95%,主要系本期新增短期借款,利息费用相应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94.69%,主要系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国企、政府事业单位,收款主要集中在年底,应收账款较期初有所增加,且本年回款增长比例小于应收账款增长比例,故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其他收益较上期同期增加1886.35%,主要系本年会计政策变更,将上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及增值税退税重分类至其他收益科目;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123.57%,主要系2017年末对紫荆视通、钲和力远两家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失;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100.00%,主要系2017年末对紫荆视通、钲和力远两家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失;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89.76%,主要系本年会计政策变更,将上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及增值税退税重分类至其他收益科目;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降低65.06%,主要系本年会计政策变更,将上期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失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科目;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56.88%,主要系本年递延所得税增加;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85.83%,主要系本年相比上年同期收到增值税退税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2.66%,主要系本年支付项目采购货款增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9.12%,主要系本年保证金的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5.80%,主要系本期相比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1.12%,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研发用设备款;
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09.14%,主要系支付本年新增投资款2132万元;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员工支付限制性股票款;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新增短期借款;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242.89%,主要系回购员工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1)2018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拟向168名激励对象授予210万股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8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168名变更为166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10万份变更为209万份。
(4)2018年8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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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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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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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8-072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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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小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 审议通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8-073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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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下午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波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 审议通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8-074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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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有关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会[2018]15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A、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1、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2、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4、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18-070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